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浏览量: 来源:张林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园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节假日和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启动2023年度学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暨上半年全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

参照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校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并熟练掌握判定标准,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二)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各二级单位自查(6月26日-6月30日)

各二级单位对照《校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不涉及的检查项目可忽略)、《西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全面开展自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闭环管理。同时学院(研究院)依据实验室重要危险源情况、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加强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精准防范。

2.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检查(6月28日-7月3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对照判定标准和检查项目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资料档案,下列成员单位重点开展工作如下:

(1)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实时掌握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负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

(2)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大型学生活动以及学生公寓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对科研实验室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教务处负责对本科生实验教学中心和大学生创新基地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5)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创新基地(中心)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6)保卫处负责对学校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7)后勤办公室负责对食品安全、电梯安全、防雷电设施、校园地质灾害、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8)后勤产业集团负责对学校水电安全、燃气安全、校车安全、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9)基建处负责对学校在建工程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0)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公用房屋安全、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1)校医院负责对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12)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对网络安全情况开展自查。

(13)基础教育中心负责所属单位学生安全教育及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14)长安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长安校区校园地质灾害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5)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学校督查检查(7月4日-7月6日)

领导及校内相关单位负责人将组成现场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等方式对部分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和自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三)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检查(9月)

教育行政部门将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严查部分学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问题排查、整改措施和工作成效。

(四)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10月-12月)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对已经建立起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行动,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结合上半年全校安全生产检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食堂、实验室等燃气设备使用区域,加强对燃气管道、燃气器具的检查,包括燃气设施安装是否安全规范、排烟管道是否完好无锈蚀、无孔洞,排烟管道连接处及弯头是否密封无漏烟漏气,排烟管道末端是否安装防回烟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改。要抓好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对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疏通情况,电气线路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逐一细致地排查整治。要抓好校舍安全整治,对教室及其他附属用房、围墙、门窗、厕所、库房、水池、楼道栏杆、外跨楼梯和供水、供电等涉及学生安全设施进行整治,对校园内道路、校舍楼道、走廊等进行整治。对汛期可能发生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校园进行检查,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对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中未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加快整改销号。

3.抓好暑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控。各单位要做好防疫、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等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抓好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检查,逐一对暑期停用各类场所的防盗、防火、防水情况进行检查,该封存的封存、该断电的断电、该断水的断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4.做好应急准备。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履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扎实做好假期应急备勤和值班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规定报告。

三、工作总结

1.请二级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23年7月21日17:00前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附件4)、自查安全隐患滚动化解台账(附件5),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委办。

2.请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建档立账,并于2023年7月21日17:00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报告(附件6)、专项检查安全隐患滚动化解台账(附件7),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委办。

3.相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版扫描件至agbzly@nwpu.edu.cn。

4.联系人: 仝 巍  88491235

                    张林炎  88491110

特此通知。


附件:1.校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3.西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4.安全生产自查报告(模板)

          5.自查安全隐患滚动化解台账(模板)

          6.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报告(模板)

          7.专项检查安全隐患滚动化解台账(模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