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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全校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量: 来源:

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园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组织开展第三季度全校安全生产检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二级单位自查(9月19日-9月22日)

各二级单位对照《校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全面开展自查。(对不涉及的检查项目可忽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闭环管理。同时,学院(研究院)要依据实验室重要危险源情况、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加强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精准防范。

2.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检查(9月21日-9月25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对照判定标准和检查项目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资料档案。下列成员单位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1)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实时掌握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负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

(2)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大型学生活动以及学生公寓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对科研实验室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教务处负责对本科生实验教学中心和大学生创新基地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5)研究生院负责对研究生创新基地(中心)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6)保卫处负责对学校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7)后勤办公室负责对食品安全、电梯安全、防雷电设施、防灾减灾、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8)后勤产业集团负责对学校水电安全、燃气安全、校车安全、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9)基建处负责对学校在建工程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0)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公用房屋安全、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1)校医院负责对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12)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对网络安全情况开展检查。

(13)基础教育中心负责所属单位学生安全教育及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14)长安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长安校区防灾减灾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5)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学校督查检查(9月25日-9月27日)

学校将组织校内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等方式,对部分单位的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自查情况等进行现场督查,并对前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

二、工作要求

1.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各单位务必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自查,特别是对重大风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排查,摸排安全隐患,做好整改工作,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近期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把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及时进行检查修复,确保安全。

2.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控。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等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实验室危险源以及重点部位的巡查看护,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含气瓶)、辐射装置、大型仪器及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的规范化管理。

3.做好应急准备。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履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手机要保持 24 小时畅通,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扎实做好假期应急备勤和值班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规定报告。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