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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2 浏览量: 来源: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壮龙部长“部属高校要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批示精神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组织部属高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二级单位自查(11月22日-11月27日)

各二级单位对照《校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全面开展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不涉及的检查项目可忽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闭环管理。同时,学院(研究院)要依据实验室重要危险源情况、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加强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精准防范。

2.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检查(11月29日-12月1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对照判定标准和检查项目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资料档案。下列成员单位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1)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大型学生活动以及学生公寓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完善科研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对科研实验室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科研项目等开展的风险评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教务处负责对本科生实验教学中心和大学生创新基地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保卫处负责对学校管制类化学品、消防、交通等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5)后勤办公室负责对食品安全、电梯、防雷电设施、防灾减灾、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6)后勤产业集团负责对学校水电安全、燃气安全、校车安全、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7)基建处负责对学校在建工程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电焊切割施工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8)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公用房屋安全、维(装)修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9)校医院负责对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10)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对网络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1)基础教育中心负责所属单位学生安全教育及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1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学校督查检查(12月4日-12月6日)

学校将组织校内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等方式,对部分单位的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自查情况等进行现场督查,并对前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4日17:00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报告(附件4)及自查安全隐患滚动化解台账(附件5,应包含前期自查未完成隐患),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勇字楼1109)。

2.请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报告(附件6)及专项检查安全隐患滚动化解台账(附件7,应包含前期检查未完成隐患),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勇字楼1109)。

3.请各单位将报告、安全隐患滚动化解台账的电子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tongwei@nwpu.edu.cn

联系人:仝巍 联系电话:88491235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