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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量: 来源:

学校于4月30日收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阅研究文件精神并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安委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5月7日,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各相关单位对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1)》开展自查自纠,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整改。

学校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加强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于可以马上整改的问题立查立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滚动化解台账,并向学校上报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工作安排,5月7日至8日,由安委办牵头,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保卫处及后勤产业集团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的校级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航空学院、机电学院等9家重点单位进行了实验室安全现场督查抽查。5月14日,再次对相关单位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经各单位自查及学校督查抽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整体平稳,但也存在个别问题和隐患。安委办汇总建立了全校实验室隐患滚动化解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将隐患整改通知书逐一发至各相关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举一反三,扎实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后续,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于6月15日前对整改完成情况做进一步核查,确保所有隐患问题见底清零,做到闭环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