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4月19日-20日,在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安管办统筹安排,与科研院、教务处、保卫处、后勤产业集团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两个检查组,按照职责分工对航天学院、航空学院、航海学院、材料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动力与能源学院、生态环境学院等友谊校区和长安校区涉及重要危险源的18家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及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检查组重点对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研项目风险评估、危化品安全管理、危废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室消防安全、实验室用电安全和实验室燃气安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检查了本科生实验教学中心和大学生创新基地,对各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前期安全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问题立行立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文:张林炎 审核:姜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