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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两校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4 浏览量: 来源:

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家属: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1. 开展专项整治

保卫处、后勤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后勤产业集团将于5月26日起在两校区联合开展电动车充电管理专项治理。

  1. 规范电动车管理

1.严格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对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禁止电动车违规充电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2.严格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严禁电动车在办公场所、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家属楼、食堂、地下空间、库房等区域充电和违规停放。各单位要经常组织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杜绝在学生公寓、教学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楼道内堵塞疏散通道、私自安装插座、乱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危险行为。

  1. 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宣传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和使用知识,通报火灾案例,教育师生员工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不断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引导师生购买、使用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车,不违规改装电动车,及时更换老化电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电动车停放或充电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码获取两校区电动车充电桩位置及使用方法。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后勤办公室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后勤产业集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