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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量: 来源:

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评估工作由安委办牵头,会同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实验室业务管理部门,结合前期安全检查、数据摸排情况,对危化品管理现状、存在问题予以现场调研评估,提出科学严谨的管理方法和改进方案,落实危化品购买、使用、储存及处置等全流程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评估工作委托陕西省军民融合技术中心实施。该中心是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安全技术支持单位,具备军工保密资质,具有丰富的军工行业和科研院所安全评估经验。

本次评估意见不作为单位奖惩依据。各涉危化单位不得瞒报漏报相关情况,对隐瞒漏报、弄虚作假、数据失实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各涉危化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予以积极配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现场评估工作将于11月22日启动,安委办将提前与相关单位对接沟通具体事宜。

安委办联系人:胡昌琪(88491575)。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