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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2 浏览量: 来源: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部属高校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及实验室安全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

2.专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3.落实工信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4.二级单位重要危险源管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被督查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现场督查工作,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员全程参加现场督查并做好记录。

2.被督查单位要针对现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具体督查检查工作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4.按照4月21日全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请各单位梳理重要危险源管控情况,并填写《重要危险源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6日前报送至安委办勇字楼11楼11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cq71213@nwpu.edu.cn。

5.联系人:督查检查工作 呼老师88491235。

重要危险源排查工作 刘老师88491575。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