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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审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量: 来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多年来,学校始终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扎实做好学校辐射安全保护工作。

国家对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目前我校在用放射性同位素2枚,辐射装置11台。学校于2016年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于今年11月到期,需要重新进行涉辐单位现场评估复审。

今年5月学校启动该项工作,委托西安市查德威克辐射技术有限公司对涉辐场所进行现场监测,依据监测结论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递交了重新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材料,并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进行了网上申报。经过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多次严格审查,于8月通过了第三方现场评估。12月7—8日,最终通过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组织的现场验收,同意学校申请,准予在许可种类、范围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并颁发新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此次办证一并将校医院多年遗留的辐射装置,纳入学校《辐射安全许可证》,彻底解决了困扰校医院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为基层和师生办了一件实事。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申购与许可登记。各涉辐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规范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同时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健康,避免放射性污染造成环境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