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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量: 来源:

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组织开展好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安全法规知识系列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知识答题等活动,促进我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维护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现成立学

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四、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五、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学习宣传周(6月1日-7日)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安全生产主题报告、讲座和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隐患排查治理周(6月8日-14日)

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全校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行梳理,压实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应急演练周(6月15日-21日)

结合本单位实际,有序开展与自身业务或学科特点相关的应急演练,集中开展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等实战化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专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安全手册、微信推送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安全警示教育周(6月22日-30日)

通过组织观看典型事故案例,举办事故案例展览,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活动落实。

2.精心策划,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精心策划,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参与面广、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师生活动参与度。

3.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扎实开展活动,营造师生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认知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有关资料电子版(总结、新闻稿、活动开展照片等)打包发至邮箱:vivian_wabl@nwpu.edu.cn,纸质版总结材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交至安委会办公室(勇字楼11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表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